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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心理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应急预案(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3        来源: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心理实验教学中心安全自查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不受伤害);加强对心理实验教学中心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对已发生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指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处理。不断提高处置心理实验教学中心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并深圳大学心理学院心理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应急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焦璨

副组长: 陈玉明

心理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员:王程瑶、马媛

二、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5、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6、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事故。

第一条 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照以下程序紧急处理:

(一)现场教师要立即组织并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

(二)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及主管部门,请求指示或由校设备部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三)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多方力量实施事故救援与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到事故应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诿,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学校安全工作处(26537119)、110119,如有人员伤亡时报校医务室和120

第二条 心理实验教学中心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一)发现火情,现场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二)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三)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四)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五)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六)视火情拨打“119”,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第三条 心理实验教学中心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一)心理实验教学中心爆炸发生时,心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二)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三)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第四条 心理实验教学中心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一)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二)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

(三)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第五条 本办法由心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条 以上条款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心理实验教学中心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