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生进入心理实验教学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心理实验教学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管理。
第二条 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内容和步骤,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物品的特性。
第三条 实验时应要做好安全防护,严格遵守相关心理实验教学中心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
第四条 按时上实验课,进入心理实验教学中心要按要求着装,要做到衣冠整齐,不把与实验课无关的物品带进心理实验教学中心。
第五条 进入心理实验教学中心后,应保持安静,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第六条 以认真严格的科学态度进行实验,作好实验记录。实验完毕,应整理好仪器设备。
第七条 离开心理实验教学中心时,应知会管理人员,并确保心理实验教学中心门、窗、电源总开关呈关闭状态。
第八条 本办法由心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以上条款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心理实验教学中心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